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钦州作为广西沿海的重要城市,在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伟大征程中,应立足自身特色与优势,积极探索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路径,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钦州力量。
挖掘海洋文化基因 夯实共同体意识的精神根基
钦州自古以来便是多民族和谐共生的热土,独特的海洋文化是在长期从事与海洋有关联的生产实践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其蕴含的开放包容、勇毅进取的精神内核,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海洋文化基因,就是要深入挖掘海洋文化的历史内涵,坚持守正创新,弘扬海洋精神。守正,就是坚守海洋文化的根基和内核;创新,则是通过教育、文化活动等方式,让海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成为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在新时代背景下,将海洋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推动海洋文化与科技、经济、生态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钦州特色的海洋文化品牌,实现海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这一过程中坚持系统观念,将海洋文化视为一个系统,与其他领域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同时,通过海洋文化的传播,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促进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有效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打造向海发展共同体 奠定共同体繁荣的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是民族地区稳定和繁荣的关键,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钦州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致力于发展海洋经济,打造向海发展共同体,这是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战略举措。一方面,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各族人民依托海洋资源,开展特色养殖、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业务,不断推动产业升级,提升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形成了产业链条完善、经济效益显著的海洋产业集群,推动了渔业、航运、临港工业等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生产关系,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和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鼓励各民族企业合作,共享发展成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构建海陆生命共同体 践行共同体发展的绿色理念
钦州地处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其海陆生态环境丰富多样,陆地与海洋构成了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这一客观现实要求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辩证关系,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注重保护自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在构建宜居康寿美丽家园的过程中,各民族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各民族之间生态保护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既关注海洋环境的治理与修复,也重视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有效提升了海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绿色发展,为各民族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各民族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共同的责任,这种共同的价值追求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增进了各民族相互理解和信任,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
创新海上“枫桥经验” 构建共同体和谐的社会环境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社会治理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钦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探索海上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将基层治理视为一个系统工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治理合力,让各族群众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通过创新推行“石榴籽+”社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构建海陆一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有效应对海陆领域的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在社会共治中,坚持自信自立,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各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慧治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