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用户重新掌握了选择权,使得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这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技术发展的一种理性引导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刷脸”住宿、“刷脸”进小区等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泛化、强制使用等问题,《办法》明确了非强制原则。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人脸识别技术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迅速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门禁系统到支付平台,从机场安检到酒店入住,“刷脸”似乎成为了一种无处不在的标配。不可否认,这项技术在提升效率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然而,当“刷脸”成为一种强制要求,人们的选择权被无情剥夺时,技术带来的便利就可能变成一种负担与焦虑。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泛化、强制使用等问题越突出,公众对侵犯隐私、泄露个人信息的担忧就会越强烈。
须知,人脸识别涉及个人的生物特征信息,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将给个人带来严重后果。近年来,因人脸识别信息泄露引发的诈骗、盗刷等案件时有发生。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人脸信息是极其重要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更应该格外谨慎,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图方便等多种原因,很多场景下的人脸识别应用事实上已经突破“非必要不收集”原则。
与应用场景泛化相伴而生的,是对使用人脸识别的强制。许多场所打着“便捷”的旗号,强制要求用户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在一些小区,居民若不录入人脸信息,就无法正常进出;在某些酒店,不刷脸就不能办理入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看似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实则是对个人权利的漠视。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是否“刷脸”的权利,而不应被强制裹挟着进入一个“刷脸时代”。
《办法》确立的非强制原则,正是对这种技术霸权逻辑的努力纠偏。换言之,《办法》是对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乱象的一次有力整治,也是对个人选择权的一次强力捍卫。它让用户重新掌握了选择权,使得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这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技术发展的一种理性引导。当用户有了选择权,就可以更加谨慎地对待自己的人脸信息,避免因不必要的随意“刷脸”行为而掉进危害安全的深渊。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人脸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的后果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得多。所以对人脸识别做进一步规范,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再加一把锁,很有必要。可见,《办法》犹如一场及时雨,来得正是时候。
